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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国际禁毒日】“我原本以为可以逃避继续戒毒,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……”

杭州检察
2024-10-22

“我原本以为可以逃避继续戒毒,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。现在回想起来,真是后悔莫及。”脱漏管人员张某某这番话,无疑反映了那些试图逃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普遍心态,而余杭区检察院成立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、研发数字模型,让张某某等人“无处遁形”。


“根据《戒毒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对于刑罚期满但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人员,必须继续执行剩余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。然而,由于一些管理和衔接上的疏漏,导致部分戒毒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并未得到应有的监管。这也是戒毒人员失管、脱管的主要原因。”余杭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分析道。


余杭区检察院作为“最高检探索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”试点单位之一,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,依法能动履职,成立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,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新模式。



该院通过对强戒所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机关执法过程的了解,厘清工作思路,自主研发搭建了“涉毒全链条检察监督数字模型”,以大数据筛查、碰撞的方式依法开展监督。检察官通过分析研判,敏锐地捕捉到张某某等3人在刑罚执行完毕被释放后,未执行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线索。后经核实,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审查调查程序,向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,并强调“要加强执法衔接的重要性,特别是要确保刑罚执行与强制隔离戒毒之间的无缝对接”。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全部采纳,对3名戒毒人员重新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;同时对辖区内的涉刑强戒人员监管状态进行复核,避免再次出现“脱漏管”问题。该案入选最高检防止“脱漏管”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典型案例。



“毒品一直以来都是影响我国社会长治久安的一大问题。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,是落实党中央‘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、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’要求的重要举措。”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剑锋告诉记者,杭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法律监督试点工作,除了余杭区检察院外,其他试点单位亦是多措并举,致力实现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有效衔接,合力形成强制隔离戒毒全链条闭环式管理。如拱墅区检察院和富阳区检察院分别与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、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会签工作机制,针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工作的范围、措施、监督方式、争议化解机制、工作联席会议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,促进检察履职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同向提升。

供稿 | 第七检察部

编辑 | 孙家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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